若於三年級第2學期結束前未能通過門檻標準,可檢附入學後參加英檢測驗未通過之成績證明,並經審查通過,始得於四年級選修「外語能力輔導課程」(0學分,36小時),並於課程結束後參加本校外語能力測驗,通過者始得畢業。
「外語能力輔導課程」於學期間及暑假開課,其中,暑假採密集上課方式,上學期的開課名額則以須於暑假實習之學生為優先,學生須檢附入學後未通過外語檢定之成績證明始得選修,本課程學生僅能修課乙次,延修生則須依規定重新辦理選課及繳費。以外語證照通過外語能力畢業門檻者,視同抵免「外語能力輔導課程」。
本課程通過標準:
一、成績包括上課成績(佔60%)及本校外語能力測驗成績(佔40%)二部分,兩者合計60分以上,且任一分數不得為零分者始達通過標準。
二、未通過者,可保留上課成績,毋須再上課,並可多次參加日後舉辦之外語能力測驗,直到2項成績總合達到通過標準。外語能力測驗除了於課程結束時舉辦乙次,亦於課程結束後定期辦理線上測驗,學生可重複參加且無須負擔考試費用。
學生如於修習「外語能力輔導課程」期間,通過各系選定指標,得檢附外語檢定成績證明,申請停修並同時抵免該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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