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訂必修英文屬通識課程,而通識教育之核心能力為培養兼具人文素養、社會關懷、宏觀視野及自我發展能力之全方位人才,而語言主要目的在於溝通,綜合上述兩大目的,在「以學生為中心」的教育理念下,本中心之首要任務即在提升學生英文溝通及應用能力,同時期望透過英文學習提升學生人文素養,培養國際觀,增加全球就業力以及國際移動能力。
目前共同英文課程規畫之具體目標如下:
大一英文:
1.聽:聽懂日常生活事物之描述以及簡單的詢問。
2.說:簡單地自我介紹以及描述特定主題如家庭、興趣等。
3.讀:看懂基本句型與簡短敘述如電子郵件、公告、廣告等。
4.寫:以基本字彙與句型寫出與生活有關的句子或段落。
大二英文:
1.聽:聽懂簡單的電話對話以及公共場所一般性的廣播。
2.說:進行特定的日常生活對話如購物、問路、經驗分享等。
3.讀:看懂路標、號誌、菜單、時刻表等以及能閱讀短篇故事。
4.寫:能以完整的文字與句型寫出與個人經歷有關的短文。
107學年度(含)後之大二英文:
1.聽:聽懂或理解職場情境主題對話。
2.說:進行職場相關情境式主題對話或簡報,並可對跨文化職場相關議題陳述看法。
3.讀:看懂職場相關的資訊和閱讀多元文化主題相關的文本。
4.寫:寫出與職場相關主題之對話或短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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